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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纳替尼(Ponatinib)是第三代TKI靶向药。突破耐药,填补临床空白;强效持久,降低复发风险。是唯一有效抑制T315I突变耐药白血病的“救星”。
所有称呼普纳替尼,Ponatinib,英可欣,Iclusig,Pona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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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保护普纳替尼(Ponatinib)主要适用于治疗对既往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耐药或不耐受的成人慢性髓性白血病(CML)患者,以及费城染色体阳性(Ph+)的成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患者。
本品适用于治疗成人患者的以下疾病:
1.对第一代和第二代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耐药和/或不耐受的慢性期慢性髓性白血病(CML)。
2.复发或难治的加速期或急变期CML,以及费城染色体阳性(Ph+)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且无其他合适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可用。
3.对任何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耐药,并通过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确认存在T315I突变的慢性期、加速期或急变期CML,或Ph+ ALL。
不适用且不推荐用于新诊断的慢性期(CP)CML患者。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一次口服45mg。当BCR-ABL1国际标准化比值(IS)≤1%时,将剂量减少至每日一次口服15mg。
失去治疗反应的患者可重新增加剂量至既往耐受的剂量,即每日一次口服30mg或45mg。继续治疗直至失去反应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如果在3个月内未获得血液学缓解,应考虑停用本品。
最佳剂量尚未确定。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一次口服45mg。
对于已获得主要细胞遗传学缓解的AP-CML患者,可考虑降低剂量并继续治疗,直至失去反应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如果在3个月内未获得缓解,应考虑停用本品。
片剂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
整片吞服。请勿压碎、分割、切開或咀嚼片剂。
如果漏服一剂,应在次日按常规计划时间服用下一剂。
1级:暂停治疗直至不良反应消退,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
2级:暂停治疗直至不良反应消退至0级或1级,然后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恢复治疗。如果不良反应复发,则永久停止治疗。
3级或4级:永久停止治疗。
1级:暂停治疗直至不良反应消退,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
2级:暂停治疗直至不良反应消退至0级或1级,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如果不良反应复发,暂停治疗直至其消退至0级或1级,然后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恢复治疗。
3级:暂停治疗直至不良反应消退至0级或1级,然后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恢复治疗。如果不良反应复发,永久停止治疗。
4级:永久停止治疗。
2级或3级:暂停治疗直至不良反应消退至0级或1级,然后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恢复治疗。如果不良反应复发,永久停止治疗。
4级:永久停止治疗。
AST或ALT >3×ULN但≤5×ULN:暂停治疗直至不良反应消退至0级或1级,然后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恢复治疗。
AST或ALT ≥3×ULN且总胆红素≥2×ULN且碱性磷酸酶<2×uln:永久停止治疗。
血清脂肪酶1–1.5×ULN:可考虑暂停治疗直至不良反应消退,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
血清脂肪酶1.5–2.5×ULN且无症状或无症状放射性胰腺炎:暂停治疗直至不良反应消退至0级或1级(脂肪酶<1.5×uln),然后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恢复治疗。
血清脂肪酶2–5×ULN伴症状、有症状的3级胰腺炎,或血清脂肪酶>5×ULN且无症状:暂停治疗直至症状完全消退、血清脂肪酶降至0级或1级,然后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恢复治疗。
有症状的胰腺炎且血清脂肪酶>5×ULN:永久停止治疗。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10⁹。
如果不良反应复发,暂停治疗直至其消退,然后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恢复治疗。
1级:暂停治疗直至不良反应消退,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
2级:暂停治疗直至不良反应消退至0级或1级,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治疗。如果不良反应复发,暂停治疗直至其消退至0级或1级,然后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恢复治疗。
3级或4级:暂停治疗直至不良反应消退至0级或1级,然后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恢复治疗。如果不良反应复发,永久停止治疗。
对于CP-CML、AP-CML、BP-CML和Ph+ ALL患者:
第一次剂量降低:每日一次口服30mg。
第二次剂量降低:每日一次口服15mg。
第三次剂量降低:如果患者不能耐受每日一次15mg,则永久停止治疗。
避免普纳替尼与强效细胞色素P450(CYP)3A抑制剂合并使用。如果无法避免合并使用,应按表3降低普纳替尼的剂量。停用强效CYP3A抑制剂3-5个半衰期后,恢复至开始使用强效CYP3A抑制剂前耐受的普纳替尼剂量。
当前普纳替尼剂量为每日一次45mg:合并使用强效CYP3A抑制剂时,减少至每日一次30mg。
当前普纳替尼剂量为每日一次30mg:合并使用强效CYP3A抑制剂时,减少至每日一次15mg。
当前普纳替尼剂量为每日一次15mg:避免普纳替尼与强效CYP3A抑制剂合并使用。
缩略语:
CTCAE = 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NCI)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5.0版)
ULN=正常值上限
AOE=动脉闭塞事件
VTE=静脉血栓栓塞
ANC=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开始普纳替尼治疗前,应验证有生育能力女性的妊娠状态。基于动物研究及其作用机制,普纳替尼用于妊娠女性时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
尚无普纳替尼用于妊娠女性的数据。在动物生殖研究中,妊娠大鼠在器官形成期口服低于最大推荐人用剂量45mg/天的普纳替尼,导致发育异常。
应告知妊娠女性对胎儿的潜在风险。
尚不清楚普纳替尼是否经人乳排泄,或其对于母乳喂养婴儿或乳汁生成的影响。由于普纳替尼可能对母乳喂养婴儿造成严重不良反应,建议女性在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周内停止哺乳。
基于动物研究,普纳替尼可能损害有生育能力女性的生育能力。尚不清楚这些效应是否可逆。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周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肝功能损害患者比肝功能正常患者更容易发生不良反应。对于轻度、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A级、B级或C级)患者,将起始剂量从每日一次45mg减少至每日一次30mg。尚未在肝功能损害患者中进行高于30mg剂量的安全性研究。
不建议对轻度至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89mL/min)患者进行剂量调整。重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
年龄≥65岁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更高,包括血管闭塞、血小板计数降低、外周水肿、脂肪酶升高、呼吸困难、疲乏、肌肉痉挛和食欲减退。此外,老年患者更可能伴有肝、肾或心功能不全、合并其他疾病或接受其他药物治疗,因此应谨慎选择剂量。
尚无18岁以下患者的临床数据。在幼龄大鼠研究中,未观察到对发育参数的不良影响。
以下具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在说明书的其他部分进行描述:
动脉闭塞事件、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心力衰竭、肝毒性、高血压、胰腺炎、神经病变、眼毒性、出血、体液潴留、心律失常、骨髓抑制、肿瘤溶解综合征、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伤口愈合受损和胃肠道穿孔。
已知对活性成分或本品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在OPTIC和PACE试验中,接受普纳替尼治疗的患者发生了动脉闭塞事件(AOE),包括致死性病例。
监测AOE的证据。暂停普纳替尼,然后根据复发和严重程度以相同或降低的剂量恢复治疗。应基于获益-风险评估决定是否重新开始治疗。
接受普纳替尼治疗的患者发生了严重或3/4级静脉血栓栓塞事件(VTE)。
监测VTE的证据。暂停普纳替尼,然后根据复发和严重程度以相同或降低的剂量恢复治疗。
接受普纳替尼治疗的患者发生了致死性、严重或3/4级心力衰竭事件。
监测患者心力衰竭的体征或症状,并根据临床指南进行管理。如果出现新发或加重的心力衰竭,暂停普纳替尼,然后以降低的剂量恢复治疗或停止治疗。
普纳替尼可能导致肝毒性,包括肝衰竭和死亡。3例患者发生了致死性暴发性肝炎,其中1例发生在开始治疗1周内;所有致死性病例均发生在BP-CML或Ph+ ALL患者中。
在基线时监测肝功能,之后每月一次或根据临床指征监测。根据复发和严重程度暂停普纳替尼,然后以降低的剂量恢复治疗或停止治疗。
接受普纳替尼治疗的患者发生了严重或3/4级高血压,包括高血压危象。出现意识模糊、头痛或呼吸急促的患者可能需要紧急干预。
在基线时及根据临床指征监测血压,并根据临床指南管理高血压。如果高血压未得到医学控制,应暂停、降低剂量或停止普纳替尼治疗。
对于严重恶化、不稳定或难治性高血压,应暂停普纳替尼并考虑评估肾动脉狭窄。
接受普纳替尼治疗的患者发生了严重或3/4级胰腺炎。
在最初2个月内每2周监测一次血清脂肪酶,之后每月一次或根据临床指征监测。有胰腺炎或酒精滥用史的患者应进行额外的脂肪酶监测。根据严重程度暂停普纳替尼,然后以相同或降低的剂量恢复治疗。对于脂肪酶升高并伴有腹部症状的患者,应评估是否发生胰腺炎。
在一项比较一线普纳替尼每日一次45mg与伊马替尼每日一次400mg用于新诊断CP-CML患者的前瞻性随机试验中,普纳替尼与严重不良反应风险增加2倍相关。由于安全性问题,该试验提前终止,中位随访时间<6个月。
与伊马替尼相比,普纳替尼的动脉和静脉血栓/闭塞发生率至少高出2倍,骨髓抑制、胰腺炎、肝毒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和皮肤/皮下组织疾病的发生率也更高。
使用限制:普纳替尼不适用且不推荐用于新诊断的CP-CML患者。
接受普纳替尼治疗的患者发生了神经病变,包括外周神经病变。
监测患者症状,如触觉减退、感觉异常、感觉迟钝、不适、灼痛或神经痛。根据复发和严重程度暂停普纳替尼,然后以相同或降低的剂量恢复治疗。
接受普纳替尼治疗的患者发生了严重眼毒性,导致失明或视力模糊。
在基线和治疗期间定期进行全面眼科检查。
接受普纳替尼治疗的患者发生了致死性和严重出血事件。
监测出血情况并根据临床指南进行管理。根据复发和严重程度暂停普纳替尼,然后以相同或降低的剂量恢复治疗。
接受普纳替尼治疗的患者发生了致死性和严重体液潴留事件。
监测体液潴留情况并根据临床指南进行管理。根据复发和严重程度暂停普纳替尼,然后以相同或降低的剂量恢复治疗。
接受普纳替尼治疗的患者发生了心律失常。
监测心动过缓(头晕、晕厥)或心动过速(胸痛、心悸、头晕)的体征或症状,并根据临床指南进行管理。根据复发和严重程度暂停普纳替尼,然后以相同或降低的剂量恢复治疗。
接受普纳替尼治疗的患者发生了严重骨髓抑制。
在最初3个月内每2周监测一次全血细胞计数,之后每月一次或根据临床指征监测。
接受普纳替尼治疗的患者发生了肿瘤溶解综合征。
开始普纳替尼治疗前,确保充分水化并治疗高尿酸血症。
接受普纳替尼治疗的患者发生了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RPLS),也称为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患者可能出现高血压、癫痫发作、头痛、精神错乱、视力障碍及其他神经功能缺损。
进行磁共振成像(MRI)以确认诊断。暂停普纳替尼直至症状消退。RPLS消退后重新开始普纳替尼治疗的安全性未知。
接受普纳替尼治疗的患者发生了伤口愈合受损。
在择期手术前至少1周停用普纳替尼,术后至少2周内不得恢复用药,直至确认伤口愈合良好。伤口愈合并发症后恢复普纳替尼治疗的安全性未知。
接受普纳替尼治疗的患者发生了胃肠道穿孔或瘘管。发生胃肠道穿孔的患者应永久停用普纳替尼。
基于其作用机制和动物研究,普纳替尼用于妊娠女性时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在动物生殖研究中,妊娠大鼠在器官形成期口服低于最大推荐人用剂量45mg/天的普纳替尼,导致发育异常。
告知妊娠女性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告知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周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如遇任何问题,请立即与我们联系。
邮箱:laosbigbear@gmail.com

普纳替尼(Ponatinib)是一种抗癌药物,可干扰某些癌细胞的生长。
普纳替尼(Ponatinib)用于成人治疗一种称为慢性髓性白血病(CML)或费城染色体阳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的血癌。
普纳替尼(Ponatinib)通常在其他类似药物治疗无效后使用。
请尽快服用普纳替尼(Ponatinib),但如果接近下一次服药时间,请跳过漏服的剂量。不要一次服用两剂普纳替尼(Ponatinib)。
葡萄柚可能与普纳替尼(Ponatinib)相互作用并导致不良副作用。避免使用葡萄柚制品。
有时同时使用某些药物并不安全。有些药物可能会影响您血液中其他药物的水平,这可能会增加副作用或降低药效。
许多药物可能与普纳替尼(Ponatinib)发生相互作用。这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维生素以及草药产品。此处并未列出所有可能的相互作用。请告知您的医生您当前使用的所有药物以及您开始或停止使用的任何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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